
利未记 第21章 Leviticus Chapter 21
1
[结44:25] “他们不可挨近死尸沾染自己,只可为父亲、母亲、儿子、女儿、弟兄,和未嫁人的姐妹,沾染自己。
2
[利19:27] 头的周围不可剃(“周围”或作“两鬓”),胡须的周围也不可损坏。
[结44:20] “不可剃头,也不可容发绺长长,只可剪发。
3
[利19:28] 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纹。我是耶和华。
[申14:1] “你们是耶和华你们 神的儿女。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;
4
[利18:21] 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,归于摩洛。也不可亵渎你 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
5
[利3:11]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,是献给耶和华为食物的火祭。
6
[利21:14]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,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,都不可娶;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。
[结44:22] 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,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,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。
[申24:1-4] “人若娶妻以后,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,不喜悦她,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,打发她离开夫家。
7
[利11:44,45]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,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,因为我是圣洁的。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。
[利20:26] 你们要归我为圣,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;并叫你们与万民有分别,使你们作我的民。
8
[利21:23] 但不可进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坛前,因为他有残疾,免得亵渎我的圣所;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”
[利22:9,16] “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轻忽了,因此担罪而死。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
9
[创38:24] 约过了三个月,有人告诉犹大说:“你的儿妇他玛作了妓女,且因行淫有了身孕。”犹大说:“拉出她来,把她烧了!”
10
[出29:29] “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,可以穿着受膏,又穿着承接圣职。
[利8:12] 又把膏油倒在亚伦的头上膏他,使他成圣。
[利16:32] 那受膏接续他父亲承接圣职的祭司,要穿上细麻布的圣衣,行赎罪之礼。
[民35:25] 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。
11
[利10:6]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、以他玛说:“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裳,免得你们死亡,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,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,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。
12
[利21:1] 耶和华对摩西说:“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: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。
[民19:14] “人死在帐棚里的条例乃是这样:凡进那帐棚的,和一切在帐棚里的,都必七天不洁净。
13
[利8:12] 又把膏油倒在亚伦的头上膏他,使他成圣。
14
[利21:7]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祭司是归 神为圣。
[结44:22] 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,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,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。
15
[利22:22] 瞎眼的、折伤的、残废的、有瘤子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,都不可献给耶和华,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。
16
[利22:23] 无论是公牛、是绵羊羔,若肢体有余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献上,用以还愿,却不蒙悦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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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申23:1] “凡外肾受伤的,或被阉割的,不可入耶和华的会。
18
[利22:10,12] “凡外人不可吃圣物,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圣物。
19
[利2:3,10] 素祭所剩的,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,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。
[利6:17,25] 烤的时候不可搀酵。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,赐给他们的分,是至圣的,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。
[利7:1] “赎愆祭的条例乃是如此:这祭是至圣的。
[利10:12,17]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、以他玛说:“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,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,因为是至圣的。
[利14:13] 把公羊羔宰于圣地,就是宰赎罪祭牲和燔祭牲之地。赎愆祭要归祭司,与赎罪祭一样,是至圣的。
[利24:9] 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,他们要在圣处吃,为永远的定例,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。”
[民18:9] 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、赎罪祭、赎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,都为至圣之物,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。
20
[利21:8]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,因为他奉献你 神的食物,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。
[利22:9,16] “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轻忽了,因此担罪而死。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