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书 7 简体当代译本 - 哥林多前书 7 << | >>
1 2 3 4 5 6 7 8 9 10 11 12 13 14 15 16 
7:1 现在来讨论你们信中所提的事。你们说,一个男人能够不结婚倒是好的。
7:2 不过,既然有那么多淫乱的事发生,每一个男人应该有自己的妻子;每一个女人也应该有自己的丈夫。
7:3 丈夫要对妻子尽夫妻间的责任;妻子也要对丈夫尽夫妻间的责任。
7:4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,主权在丈夫;同样,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,主权在妻子。
7:5 夫妻不要忽略对方的需要,除非为了要专心祷告,彼此同意暂时分房;但以后还是要恢复正常的关系,免得你们因节制不了而受撒但的诱惑。
7:6 我这样说不是对你们下命令,而是勉强同意罢了。
7:7 事实上,我愿意大家都像我一样不结婚。但是,每一个人都从上帝领受了不同的恩赐,有人是这样,有人是那样。
7:8 现在,我要向没有结婚的人和寡妇说:能够像我一样过独身生活倒是不错的。
7:9 如果你们不能抑制欲念,那就结婚好啦。与其欲火中烧,不如有嫁有娶。
7:10 对于已经结婚的人,我也有所吩咐;其实不是我的意思,而是主的命令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
7:11 要是离开了,就不可再嫁;不然,她必须再跟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
7:12 对其他的人我自己也有话要说(不是主说的):如果一个信徒已经娶了非信徒作妻子,而妻子愿意继续跟他一起生活,他就不可以离弃妻子。
7:13 如果有一个女信徒已经跟非信徒结了婚,而丈夫愿意继续跟她一起生活,她也不可以离弃丈夫。
7:14 因为那没有信主的丈夫是因信了主的妻子而蒙上帝悦纳的;同样,那没有信主的妻子也是因信主的丈夫而为上帝所悦纳的。要不是这样,他们的儿女就算不蒙悦纳了;事实上,他们是上帝所悦纳的。
7:15 然而,如果没有信主的一方要离开信主的伴侣,就由他去吧。在这种情形下,那信主的,无论是丈夫或是妻子,都可以自由了。上帝呼召了你们,要你们和睦相处。
7:16 信主的妻子啊,你怎么能肯定救不了自己的丈夫呢?信主的丈夫啊,你怎么能肯定救不了自己的妻子呢?保持蒙召时的身份
7:17 每一个人的生活应该按照主的恩赐,并且符合上帝呼召他的目的。这是我教导各教会的原则。
7:18 那受割礼后接受呼召的人不必除掉割礼的印记;那接受呼召时未受割礼的人也用不著受割礼。
7:19 因为受不受割礼都算不了甚么;重要的是服从上帝的命令。
7:20 每一个人应该保持蒙召时的身份。
7:21 要是你蒙召时是奴隶的身份,那也没有关系;可是一有获得自由的机会,你就争取自由。
7:22 一个奴隶蒙主呼召便是主所释放的人;一个自由的人蒙召就成为基督的奴隶。
7:23 你们是上帝用重价买来的,所以不要作人的奴隶。
7:24 弟兄姊妹们,你们每一个人,在上帝面前,都要保持蒙召时的身份。独身和寡居的问题
7:25 关于独身的问题,我没有从主那里得到甚么指示。但是我蒙上帝怜悯,成为可信托的人。我就以这样的身份向各位提供我的意见。
7:26 想到目前处境的艰难,我认为人最好能够安于现状。
7:27 如果你已经有了妻子,不要想摆脱;如果你还没有结婚,也无需追求家室。
7:28 你要是结婚,不算犯罪;未婚的女子结婚,也没有甚么不对。可是,我宁愿你们不像这样的人,在日常生活上遭受种种的拖累。
7:29 弟兄姊妹们,我想告诉你们的是:时候不多了,从今以后,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;
7:30 哭泣的,像不哭泣;欢笑的,像不欢笑;购置的,像未拥有甚么;
7:31 享受世上财富的,像没有尽情享受。因为现有的这个世界快要过去了。
7:32 我希望你们无所挂虑。没有结婚的人是专心以主的事为念,因为他想讨主的喜悦。
7:33 结了婚的人所关心的是世上的事;因为他要取悦自己的妻子,
7:34 难免分心。没有丈夫和守独身的女人所关心的是主的工作,因为她愿意奉献自己的身体和心灵。结了婚的女人所关心的是世上的事,因为她要取悦自己的丈夫。
7:35 我这样说是要帮助你们,不是要限制你们。我要你们做得对,做得合适,并且为主的工作完全奉献自己,毫无保留。
7:36 至于那已经订了婚却决定不结婚的人,如果男的觉得对女的有不适当的行为,自己又有旺盛的性欲,觉得应该结婚,他们就结婚好啦;这样做不算有罪。
7:37 可是,一个人若有坚定的意志不结婚,(不是由于外来的压力,而是出于自己的决心),并且能够自制,那么,不跟未婚妻结婚倒是好的。
7:38 这样说来,那跟未婚妻结婚的固然好,不结婚的更好。
7:39 一个已婚的女人在丈夫活著的时候是受约束的;要是丈夫死了,她有自由跟她所喜欢的男人结婚,只是应该以信徒为对象。
7:40 但是,她若不再嫁就更有福气。这是我个人的意见;可是我想,有上帝的灵在指引我。

和合 和合+ 当代 新译 吕氏 钦定 思高 NIV KJV ASV YLT DBY WEB KJV+   << |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