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12 天主教中文圣经思高本 - 罗马书 12 << |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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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1 所以弟兄们! 我以天主的仁慈请求你们, 献上你们的身体当作生活、圣洁和悦乐天主的祭品:这才是你们合理的敬礼。
12:2 你们不可与此世同化,反而应以新的心思变化自己,为使你们能辨别什麽是天主的旨意, 什麽是善事, 什麽是悦乐天主的事,什麽是成全的事。
12:3 我因所赐给我的圣宠, 告诉你们每一位:不可把自己估计得太高,而过了份;但应按照天主所分与各人的信德尺度,估计得适中。
12:4 就如我们在一个身体上有许多肢体,但每个肢体,都有不同的作用;
12:5 同样,我们众人在基督内,也都是一个身体, 彼此之间,每个都是肢体。
12:6 按我们各人所受的圣宠,各有不同的恩赐:如果是说预言,就应与信德相符合;
12:7 如果是服务,就应用在服务上;如果是教导,就应用在教导上;
12:8 如果是劝勉,就应用在劝勉上;施与的,应该大方;监督的,应该殷勤;行慈善的,应该和颜悦色。
12:9 爱情不可是虚伪的。 你们当厌恶恶事,附和善事。
12:10 论兄弟之爱,要彼此相亲相爱;论尊敬,要彼此争先。
12:11 论关怀,不可疏忽;论心神,要热切;对於主,要衷心事奉。
12:12 论望德,要喜乐;在困苦中,要忍耐; 在祈祷上,要 心;
12:13 对圣者的急需,要分担;对客人,要款待。
12:14 迫害你们的,要祝福;只可祝福,示可诅咒。
12:15 应与喜乐的一同喜乐,与哭泣的一同哭泣。
12:16 彼此要同心合意,不可心高妄想,却要俯就卑微的人。 不可自作聪明。
12:17 对人不可以恶报恶,对众人要勉励行善;
12:18 如若可能,应尽力与众人和睦相处。
12:19 诸位亲爱的,你们不可为自己复仇,但应给天主的忿怒留有馀地,因为经上记载:『上主说:复仇是我的事,我必报复。 』
12:20 所以:『如果你的仇人饿了,你要给他饭吃;渴了,应给他水喝,因为你这样做,是将炭火堆在他头上。 』
12:21 你不可为恶所胜,反应以善胜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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