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4
简体当代译本 - 罗马书 4 << |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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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1 至于在血统上作为我们先祖的亚伯拉罕的事,我们该怎么说呢?
4:2 如果他得以被称为义人是由于他的行为,他就有所夸口的,但在上帝面前不能。
4:3 圣经上说:「亚伯拉罕信上帝,因他的信,上帝认他为义人。」
4:4 做工的人得工资,不算恩典,而是他应得的。
4:5 但是那信靠宣判罪人为无罪的上帝的人,上帝要因著他的信,而不是他的行为,使他跟自己有合宜的关系,
4:6 大卫所说,那不靠行为而蒙上帝认为义人的人有福了,就是这个意思。他说:
4:7 那过犯蒙宽恕、罪被赦免的人有福了!
4:8 那罪过不被主计算的人有福了!
4:9 大卫所说的这福泽只是属于受割礼的人吗?不是的。它也属于没有受割礼的人;因为我们已经引证圣经的话,说:「亚伯拉罕信上帝,因他的信,上帝认他为义人。」
4:10 这是在哪一种情形下发生的呢?在亚伯拉罕受割礼以前,还是以后呢?是在以前,不是以后。
4:11 他后来受了割礼;这是一种表征,证明他在受割礼前已经因信而成为义人了。所以,对所有未受割礼、但因信而被上帝认为义的人来说,亚伯拉罕是属灵的父亲。
4:12 他也是已经受割礼的人的父亲,不但因为他们受了割礼,也因为他们跟随了我们先祖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时的那种信心生活。上帝的应许因信实现
4:13 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,说他将承受这世界。这应许不是因为亚伯拉罕遵守法律,而是由于他因信而被称为义人。
4:14 如果上帝的应许是给遵守摩西法律的人,人的信就是空的,而上帝的应许也是无效的。
4:15 上帝的义愤是从法律而来的;没有法律,就没有违犯法律的事。
4:16 因此,应许是以信为根据的;这是要保证上帝的应许白白地赐给亚伯拉罕所有的子孙,不仅是遵守法律的,也包括那些像亚伯拉罕一样信上帝的人。因为亚伯拉罕是我们大家属灵之父。
4:17 正如圣经所说:「我立了你作许多民族之父。」在上帝面前,这应许是有效的;亚伯拉罕所信的就是那位使死人复活、从无有创造万有的上帝。
4:18 在没有盼望的时候,亚伯拉罕仍然盼望,仍然信,因此成为「许多民族之父」。正如圣经所说:「你必定会有许多子孙。」
4:19 当时亚伯拉罕快要一百岁了。他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,而莎拉生育的机能也已经丧失,可是,他并不因此削弱了信心。
4:20 他没有失去信心,也没有怀疑上帝的应许;他的信心反而更坚固,把荣耀归给上帝。
4:21 他坚决信上帝一定成就他所应许的。
4:22 这就是为甚么亚伯拉罕因信而「被上帝认为义人」。
4:23 可是「他被认为义人」这句话并不单是为他说的,
4:24 也是为我们说的。因为我们信那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,因而被认为是义人。
4:25 主耶稣被交在人手里,为我们的罪死;上帝使他复活,使我们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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