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3
吕振中译本 - 罗马书 3 << |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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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1 这样说来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?割礼有什么益处呢?
3:2 各方面多着呢∶第一,上帝的神谕是托付了他们的。
3:3 就使有取了不信态度的,能怎么样呢?难道他们之不信能废掉上帝之可信靠么?
3:4 断乎不能;上帝总是真诚的,虽则人人都撒谎;正如经上所记∶「以玫你在你的判语上总得证为对,你在被论断时总必得胜。」
3:5 但是我们的不义倘若证明上帝的义来,那要怎么讲呢?难道说上帝显义怒是不义么?[我且照人的讲法说话吧]。
3:6 断乎不是;如果这样,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?
3:7 但上帝的真实如果因我的虚假越发彰显他的荣耀来,为什么我还被断为罪人呢?
3:8 难道要说∶『让我们作恶,使善来到』么?[这是我们所受的毁谤;有人说我们曾说了这话]∶这样辩论的人之受定罪、是该当的。
3:9 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犹太人比他们外国人强么?完全不是。我们已经起诉∶万人都在罪之下,不但希利尼人,犹太人也在内;
3:10 正如经上所记∶「没有义人,一个也没有;
3:11 没有晓悟的,没有寻求上帝的;
3:12 他们都偏离了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;没有以慈惠待人的,连一个也没有;
3:13 他们的喉咙是敝开的墓;他们用舌头弄欺诈;他们咀唇下有虺蛇之毒气;
3:14 他们的口满了咒骂和苦恨;
3:15 他们的脚飞快、要流人的血;
3:16 他们所经过的路、都使人受残害和灾难;
3:17 平安的路、他们不知道;
3:18 他们眼中、并没有敬畏上帝的心。」
3:19 我们晓得、律法无论说什么,都是向律法以内的人讲的,好堵住每一个人的口,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;
3:20 所以血肉之人在上帝面前、都不能由律法上的行为得称为义∶因为由于律法、人才认识罪。
3:21 但如今呢、上帝救人的义已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了,是律法和神言人们所见证的;
3:22 然而上帝救人的义、却是凭着那信耶稣基督的心、加给一切信的人的;并没有区别∶
3:23 因为万人都犯了罪,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,
3:24 都因上帝恩惠中白白的典、凭着那在基督耶稣里的赎放、得称为义。
3:25 这耶稣、上帝显然立为除罪法,凭着人的信、本着耶稣(希腊文∶他)的血、来做上帝(希腊文∶他)救人之义的明证。因为上帝用他的宽容、对人先时所犯的罪过都不追究,
3:26 好在现今的时期做他救人之义的明证,来显明他自己的义,也是叫信耶稣的人得以称义的。
3:27 那么可夸口的在哪里呢?绝无可夸之余地了。这无可夸是凭着什么法呢?凭着行为的法么?不,乃是凭着信的法。
3:28 因为我们认定、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律法上的行为。
3:29 难道上帝只是犹太人的上帝么?不也是外国人的上帝么?是的,也是外国人的上帝,
3:30 因为上帝只有一位。他要因人的信称受割礼为义,也要凭着人的信称没受割礼为义。
3:31 这样,我们是凭着信废掉律法么?断乎不是;我们倒是叫律法立定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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