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1 简体当代译本 - 利未记 21 << |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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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:1 上主吩咐摩西要告诉亚伦系的祭司:「除了参加自己的父母、儿女、兄弟,或未出嫁的姊妹等近亲的葬礼外,祭司不可因参加任何葬礼而玷污了自己。
21:2 并于上节
21:3 并于上节
21:4 他也不可因参加姻亲的葬礼玷污了自己。
21:5 「祭司不可剃头、修胡须,或割自己的身体来表示哀悼。
21:6 他必须圣洁,不可侮辱我的圣名;因为他向我─上主献火祭,就是给他上帝的食物。
21:7 祭司不可跟妓女、非处女,或离过婚的女子结婚,因为他是圣化归上帝的。
21:8 人民必须看祭司为圣洁的,因为他向我献食物祭。我是上主;我是圣洁的,我使我的子民成为圣洁。
21:9 若有祭司的女儿沦为妓女,她是侮辱了自己的父亲,必须用火刑烧死。
21:10 「大祭司的头上被圣油膏过,承受了圣职,穿祭司礼服,不可在哀伤期间蓬头散发,撕裂衣服。
21:11 他不可离开圣所,进入丧家;即使是自己的父母死了也不可,免得污辱他自己和我的圣所,因为他已经奉献给我─上主了。
21:12 并于上节
21:13 他必须跟处女结婚,
21:14 不可跟寡妇、离过婚的女子,或妓女结婚,只可跟本族里的处女结婚。
21:15 他不可使自己的儿女成为不洁净的;我是上主,我已经选立他作大祭司。」
21:16 上主吩咐摩西告诉亚伦:
21:17 「你的后代中,任何身体有残缺的人不可向我献食物祭;这是世世代代该遵守的条例。
21:18 凡身体残缺的,无论是瞎眼的、瘸腿的、五官不正的、畸形的、
21:19 手脚残废的、
21:20 驼背的、矮小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有皮肤病的,或阉人,都不可向我献祭。
21:21 亚伦祭司的后代,凡身体残缺的都不可向我献火祭,因为残缺的人不能向上帝献食物祭。
21:22 这样的人可以吃献给我的祭物,无论圣或至圣的都可以吃。
21:23 但是,因为他的身体有残缺,他不可接近至圣所前面的幔子,也不可接近祭坛。他不可玷污我圣所中的圣物。我是使这些东西圣化的上主。」
21:24 以上是摩西告诉亚伦、他的儿子们,和以色列全体人民的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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